分享聊天智能体

与组织内的其他用户共享您使用 Workflow Builder 创建并启动的聊天智能体。根据 Web 应用的功能控制配置,您可能需要 Gemini Enterprise 应用管理员审核并批准才能共享聊天代理。

分享聊天智能体

如需分享聊天代理,请执行以下操作:

应用

  1. 打开 Gemini Enterprise 应用,然后前往 Agent Gallery 页面。

    系统会显示 Agent Gallery 页面,其中显示了所有预构建代理和自定义构建代理。

  2. “您的代理”部分中,找到要共享的聊天代理。

  3. 点击 操作菜单,然后选择共享

  4. 在共享对话框中,输入您要与之共享代理的用户的邮箱。您还可以点击复制链接以生成共享链接。

  5. 点击完成

    聊天代理已与您访问权限列表中的用户共享。

管理员审核控制

默认情况下,代理所有者可以与组织内的任何用户共享其代理,而无需应用管理员的批准。不过,应用管理员可以更改应用功能控制配置,以要求在应用中共享代理时需要经过管理员审核和批准。

启用管理员审核后,代理共享流程分为两个步骤:

  1. 代理所有者与一位或多位用户共享代理
  2. 应用管理员审核共享请求,然后批准或拒绝该请求。

审核共享请求

应用管理员负责审核和管理代理共享请求。

控制台

如需以应用管理员身份审核共享请求,请执行以下操作:

  1. 在 Google Cloud 控制台中,依次前往 Gemini Enterprise > 应用页面。

    Gemini Enterprise

  2. 点击包含代理的应用的名称。

  3. 在应用导航菜单中,点击代理

  4. 用户权限列中找到具有审核共享请求操作的代理。

    共享代理审核请求

  5. 点击审核共享请求

  6. 共享请求窗格中:

    • 查看请求与以下用户共享下的访问权限列表。
    • 可选:修改访问权限列表,以添加或移除用户账号、Google 群组或 Workforce Identity Federation (WIF) 身份池。
  7. 如要批准请求并授予访问权限,请点击批准并启用

  8. 如需拒绝请求,请点击拒绝

共享限制

分享聊天代理时,需遵守以下限制:

  • 最多 1,500 个个人账号:Gemini Enterprise 使用底层 Google Cloud IAM 允许政策管理代理访问权限,这些政策强制规定每个政策的成员上限为 1,500 个。与超过 1,500 个个人用户账号共享代理会导致操作失败,并显示以下错误:

    The number of members in the policy (1,501) is lar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size 1,500.
    

如需查看系统限制的完整列表,请参阅Workflow Builder 配额和限制

注意事项

  • 当您共享聊天代理时,用户可以查询上传到知识部分的文件内容,而无需直接访问文件;通过连接器访问的数据仍会遵循各个用户权限和访问控制列表 (ACL)。
  • 应用管理员可以随时向访问权限列表中添加用户和从中移除用户。
  • 只有应用管理员才能与您组织中的 Google 群组和员工身份联合 (WIF) 身份池共享代理。
  • 代理所有者可以随时从访问权限列表中移除任何用户(包括应用管理员添加的用户)。
  • 您还可以从聊天智能体构建器画布中共享聊天智能体。

后续步骤